加州与纽约在第二轮聊天机器人监管中走上不同路径
纽约州长Kathy Hochul签署S 9051B,加州此前签署SB 1119,两州成为首批在一年后推出第二代AI伴侣聊天机器人立法的州,全美州级聊天机器人专项法律增至19部。
推荐理由:文章对比了纽约与加州两部聊天机器人法的不同监管路径,读者可据此判断各州立法者在2027年可能参照的范式。
纽约州长Kathy Hochul签署S 9051B,加州此前签署SB 1119,两州成为首批在一年后推出第二代AI伴侣聊天机器人立法的州,全美州级聊天机器人专项法律增至19部。
推荐理由:文章对比了纽约与加州两部聊天机器人法的不同监管路径,读者可据此判断各州立法者在2027年可能参照的范式。
纽约州州长 Kathy Hochul 于 10 月 28 日签署法律,要求如 OpenAI ChatGPT 等聊天机器人运营方核验用户年龄,对未满 18 岁用户限制特定输出:不得生成让用户认为其"是人类、有生命或体验人类情感"的内容,不得暗示存在私人、职业或权威关系,也不得将输出框定为"个人观点"。
推荐理由:该法对陪伴型聊天机器人的人格设定与未成年人保护给出了具体禁止性表述,可作为观察美国各州 AI 监管口径的样本。
Anthropic 与 OpenAI 向加州州长 Gavin Newsom 提交的监管建议中,就谁应有权停止高风险前沿 AI 系统出现分歧:Anthropic 主张授权总检察长向法院申请暂停模型部署或开发的禁令,OpenAI 则呼吁修订加州 SB 53,要求前沿开发者维护有效的 shutdown controls 并承担不安全时启用的可执行义务。
推荐理由:原文并列呈现两家头部厂商对前沿模型停机权归属的分歧方案,读者可据此理解加州立法辩论的核心争议点。
美国众议院监督与政府改革委员会主席 James Comer 致函特拉华州州长 Matt Meyer,称该州拟设立的人工智能公司(AIC)提案可能被用于保护 AI 公司及投资者逃避对 AI 有害行为的责任,委员会已索取提案制定过程及潜在 AI 安全风险相关文件,并暗示可能提出联邦立法限制各州 AI 监管动议。
推荐理由:原文点出特拉华州AIC草案允许AI智能体运营公司且出资成员免责,读者可据此理解美国州级AI责任划分与联邦监管博弈的走向。
NIST发布《向后量子密码标准过渡》最终报告(NIST IR 8547),明确RSA、ECDSA等公钥算法的替代方案与迁移时间表,主要面向美国联邦机构。
推荐理由:报告给出了联邦系统密钥建立与数字签名迁移的具体期限和分阶段弃用安排,读者可据此判断供应链和采购要求的传导节奏。
文章解读《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构成的“一体两翼”监管框架,实践中由工信部科技司负责指导,网信口在算法推荐、深度合成等规章中嵌入科技伦理审查义务。
推荐理由:文章系统梳理了AI伦理审查的监管框架、委员会设立与专家复核流程,可帮助企业对照自查合规义务。
美国财政部发布落实COINS Act的拟议法规征求意见稿(NPRM),拟将对外投资限制领域从半导体、量子技术和人工智能三类扩大到六类,新增高性能计算和超级计算、高超音速系统以及生物技术。
推荐理由:原文梳理了从算力门槛转向全面禁止的监管逻辑变化,读者可据此理解美国对华AI投资审查的判断标准如何重构。
意大利立法法令Decree 179/2026于10月23日生效,要求雇主将影响工作组织、生产节奏或安全相关决策的AI系统纳入强制的DVR风险评估文档,且无过渡期。
推荐理由:原文梳理了意大利将AI风险评估嵌入既有职业安全文档框架的立法设计,读者可据此理解它与EU AI Act延期执行之间的关系及对雇主的即时合规影响。
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编号2026-01的命令,要求美国联邦民事行政机构停止采购DeepSeek及其关联企业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并从现有信息系统中移除相关产品,范围还延伸至采用DeepSeek技术开发的第三方产品和服务。
推荐理由:命令依据FASCSA把限制从个别机构禁用扩展到联邦民事机构采购与存量系统移除,并覆盖第三方集成产品。
商务部、科技部2026年10月16日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征求意见稿》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共40项技术,其中人工智能23项(禁止出口6项、限制出口17项),覆盖大模型、智能体、AI芯片设计和万卡级算力集群,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
推荐理由:文章逐条拆解拟增列23项AI技术的控制要点,并给出七类企业的适用边界与过渡期登记要求,可作为出海合规对照清单。